两个兄弟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
嘉善律师
2024-12-30
如果两个兄弟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,如混同财产、业务等,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,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二十条的规定,他们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这意味着,债权人不仅可以向公司追债,还可以直接要求这两个兄弟股东个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两个兄弟股东应:1. 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,遵守公司章程;2. 实行财务透明,定期审计公司账目;3. 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;4. 在必要时,可咨询专业律师,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为避免承担连带责任,两个兄弟股东应:1. 严格遵守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,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;2. 保持公司财产独立,不与公司混同财产;3. 确保公司业务独立,避免个人业务与公司业务混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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